韦孟

韦孟

韦孟(约公元前 228 年 — 公元前 156 年),西汉初年诗人、政治家,汉代楚地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。其先世为鲁国邹县(今山东邹城)人,后迁居沛郡(今江苏沛县)。韦孟历经秦汉之际的社会变革,以诗赋见长,尤其以四言讽喻诗闻名,被后世尊为 “汉初四言诗大宗”。

生平经历

秦朝至汉初:仕途起步

韦孟早年经历不详,约在秦始皇末年或汉初出仕,初为楚国元王刘交(刘邦之弟)的文学侍从,以才学受到重用。

刘交去世后,继续辅佐楚国历代诸侯王(楚夷王刘郢客、楚王刘戊),历任太傅等职,成为楚国宫廷的核心文臣。

劝谏楚王刘戊:愤而辞官

汉景帝三年(公元前 154 年),楚王刘戊荒淫无道,参与 “七国之乱” 谋反。韦孟多次以诗劝谏,未果,遂于花甲之年愤然辞官,举家迁居至邹鲁故地(今山东邹城)。

其辞官后作《讽谏诗》,详述自己对楚王的失望与忠谏无果的心境,成为汉代文人 “以诗言志” 的典范。

晚年与逝世

迁居后,韦孟以诗明志,又作《在邹诗》,抒发对故土的眷恋及对仕途的反思。

约于汉景帝中期去世,享年七十余岁,后世称其 “有先见之明”,因未卷入 “七国之乱” 而保全家族。

文学成就

代表作品:四言讽喻诗双璧

《讽谏诗》:全诗 196 句,以四言为主,追溯楚国先祖功绩,直言楚王刘戊的荒悖,申明 “如何我王,不思守保?不惟履冰,以继祖考” 的劝谏主旨,结构严谨,辞直义正,开汉代文人讽喻诗之先河。

《在邹诗》:辞官后所作,回顾家族迁徙历程,表达 “微微小子,既耇且陋。岂不牵位,秽我王朝” 的清高气节,风格质朴,情感深沉。

文学特色

宗经复古:诗作效仿《诗经・大雅》的讽喻传统,以四言体继承《诗经》的雅正之风,多用典章古事,强调儒家伦理。

史政结合:将历史叙事与政治批判融合,如《讽谏诗》详述楚国兴衰,兼具史料价值与文学价值,被刘勰《文心雕龙》称为 “辞清而理正”。

文人化转型:突破汉初赋体文学的铺陈风格,以诗体直接干预现实政治,标志着汉代文学从 “游戏笔墨” 向 “载道言志” 的转变。

文学史地位

韦孟是汉代第一位以个人名义创作长篇四言诗的文人,其作品被《汉书・艺文志》收录,列为 “赋二十一篇”(今仅存诗二首)。

被南朝梁代钟嵘《诗品》列为 “中品”,称其 “笃实有余,文采不足”,但肯定其 “谏书” 式的文学功能。

历史影响

政治伦理的文学化表达

韦孟以诗劝谏诸侯王的实践,确立了汉代文人 “以诗干政” 的传统,影响了西汉中后期的谏臣文学(如刘向《列女传》、匡衡奏疏等)。

其 “忠君而不附逆” 的处世态度,为后世文臣提供了政治选择的范本,尤其在王朝更迭或权臣当政时,成为士人 “守节” 的精神资源。

四言诗的承上启下

上承《诗经》《楚辞》的现实主义精神,下启东汉班固《咏史》、三国曹植《赠白马王彪》等四言诗的发展,形成 “以诗述史” 的文学脉络。

其作品中的用典、对仗手法,为汉赋与诗歌的融合提供了借鉴,如司马相如赋中 “劝百讽一” 的结构或受其影响。

家族文化的奠基

韦孟家族因避乱迁居邹鲁,后世子孙以儒学传家,至西汉晚期出韦贤、韦玄成父子宰相(史称 “韦氏代掌宰相”),成为汉代著名的经学世家。其家族的文学与政治传统,直接影响了汉代中后期的学术风气。

历史评价

古代评价

正面评价:

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虽未直接评价韦孟,但其记载 “楚王戊稍淫暴,韦孟作诗讽谏”,隐含对其忠直的肯定。

唐代韩愈称其 “仕楚为傅,以诗正国”,将其与周代太师尹吉甫并列,视为 “诗教” 典范。

争议评价:

清代王夫之《古诗评选》认为其诗 “板实少文”,批评其过分注重政教功能,忽视文学审美。

现代评价

学者普遍认为,韦孟的诗作是汉初政治转型的缩影:从楚地文学的浪漫传统(如《楚辞》)转向中原儒学的现实关怀,体现了汉代大一统王朝下文人的身份认同。

其 “以诗为史” 的创作理念,为研究汉初诸侯国政治提供了独特视角,兼具文学与史学价值。

总结

韦孟以 “诗谏” 闻名,虽文学成就不及同时期的辞赋家,却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儒家精神,在汉代文学史上树立了 “文以载道” 的标杆。其作品不仅是楚文化与中原文化融合的产物,更开启了中国古代文人 “以诗干预政治” 的传统,对后世文学与政治伦理影响深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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